近日,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《洛陽市“十四五”時期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,進一步優化洛陽市固體廢物環境管理,持續推動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,推動形成綠色發展和生活方式,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5個一級指標、17個二級指標和55個三級指標,明確2022年底建立健全“無廢城市”管理、協調和宣傳機制;2023年,“無廢城市”管理、協調和宣傳機制基本完善,固體廢物管理能力顯著提升;2025年,形成洛陽市“無廢城市”建設模式和經驗,不斷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和群眾滿意度。
重點任務中強調了加強建筑垃圾綜合利用,原文如下:
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水平
按照政府引領、企業主導、合作共贏、拉動產業的理念,充分發揮洛陽市機械裝備制造優勢,提高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的制造能力;推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規模化、高效化、產業化應用,逐步建立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專業園區。深入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,落實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扶持政策,將達到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,提高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應用比例,推動在土方平衡、林業用土、環境治理、燒結制品及回填等領域大量利用經處理后的建筑垃圾,到2025年,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0%。
開展建筑垃圾消納場生態修復
規范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工作流程,加強對渣土運輸企業、車輛及駕駛員的日常考核和管理,嚴格規范建筑垃圾跨境運輸,探索按照補償成本、合理盈利的原則,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費體系。統籌建筑垃圾治理體系,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納處置設施。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,對堆放量較大、較集中的消納場,進行生態修復,經治理、評估后達到安全穩定要求。